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者:范煜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48

1.2020年秋季学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12日进行。

12日上午进行英语四级考试,考场安排在东区第二教学楼。

12日下午进行英语六级考试,考场安排在东区第二、第五和西区第三教学楼。


2.考试具体时间:12月12日上午英语四级9:00-11:20,下午英语六级15:00-17:25,考生上午8:00(下午14:00)开始进场。上午9:00(下午15:00)以后不得入场,作缺考论。


3.考生进入考场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能入场。考前将进行严格地验证,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带齐证件。


4.本次CET-4、6级考试,考试听力部分,采用调频FM广播方式,频段“校台”,

东区考场发射频率:调频 FM 84.9 MHz

西区考场发射频率:调频 FM 85.5 MHz

考生的考试耳机必须具备上述接收条件。

12月11日下午2:30-5:00学校东、西区调频台开通,请有关考生试用耳机。


5.12月11日下午4:30第二教学楼, 12日中午12:00第二、第五和第三教学楼,封楼部置考场,请同学们将书包等文具带离教学楼。各院系12月11日晚和12日上课教室需要调整的,请各单位提前安排。


6.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副监考老师,请在12月12日中午13:30前到所在考点布置六级考场,14:00以前布置完毕。


7.12月11日下午2:30在东区水上报告厅召开监考人员考前培训会,2:00开始发放考场材料,请各位正、副监考务必按时参加,提前领取考场材料,培训会结束四级副监考布置考场。

(注意:请各院、系教学办通知本单位监考老师一定准时参加考前培训会,按教育部规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有特殊情况的要请假)


CET监考员守则


  1. 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 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3. 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接受考点安全检查,不携带通讯工具进考场。

  4. 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规定路线与另一监考员共同达到考场,试卷属国家机密 ,一定要严守国家秘密。

  5. 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6. 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考生入场时间开始(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7. 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8. 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9. 考点开始考试的统一信号发出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

  10. 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11. 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12. 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13. 指导考生正确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条形码),并在考试期间及回收答卷后检查填写(粘贴)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4. 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15. 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不得使用手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发布考场内信息。

  16. 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